项目概况
汕尾市政府公物仓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01-2024-01990
项目名称:汕尾市政府公物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62,261.3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尾市政府公物仓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762,261.3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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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运营服务 | 汕尾市政府公物仓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62,261.34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尾市政府公物仓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2家。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未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提交《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28%或以上。提交《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联合体中的中型企业及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3)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则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3: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尾市政府公物仓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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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政和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1栋7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相关附件:
汕尾市政府公物仓采购项目磋商文件(******02).zip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x 附件一:平面图.png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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