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眼科生物测量仪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2 17:17|******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02|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医院眼科生物测量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549-202401-01H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1256
3、项目名称:******医院眼科生物测量仪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0(万元)
6、最高限价:18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生物测量仪2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取得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后,方可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1)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2)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2.本项目为使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全流程电子化分散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18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超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