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东乐滩,本工程验收内容如下:
本项目额定容量100MW,安装容量120.00573MWp,储能容量20MW/40MWh,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区、110kV升压站。
(1)光伏阵列区:主要由光伏组件、箱逆变、支架桩基及检修通道、35kV集电线路等,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式安装方式。
(2)110kV升压站: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新建建筑物包括综合楼一座、电控楼一座,仓库一座,主变压器基础1座、SVG预制舱基础、110kV区的构架及设备支架基础等。
工程实际总投资为48539.35万元,环保投资163万元,占总投资的0.8%。2024年5月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调试。
2、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工程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批复和设计文件中对本工程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所要求的环保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已基本得到落实。
3、环境影响调查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可知,本工程验收调查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敏感区域。
******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项目周边生态恢复良好;升压站周边临时占地已进行平整。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和生态影响较小,措施基本有效。
(2)电磁环境影响调查
******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项目四周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现状监测值分别为0.659~808.000V/m、0.236~3.042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调查
******有限公司东乐北滩******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项目四周围墙外1m处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6~50dB(A),夜间为41~4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4)水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期在工程施工营地设置1座1m3简易隔油池、1座5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就地泼洒、降尘,设置环保厕所1座,粪污委托当地农民定期清掏后做农肥利用。
项目运营期各生活污水经项目区设置的15m3化粪池处理后,上清液委托山丹县东乐镇污水处理站拉运处理,不外排;绿化用水经蒸发和土壤吸收,全部损耗,无外排;运营期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太阳能电池板下面植被的绿化用水,不外排。
(5)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施工期通过降低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装卸车辆进出场地限速;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合理安排时间:根据季节制定作息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禁止夜间施工;优化操作方式:对于位置相对固定的设备,置于操作间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降低人为噪声。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并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
(6)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施工产生的固废均已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收集后定期运送至东乐镇生活垃圾收集******管理中心内存储。工程废弃电容器、废变压器、废变压器油、铅酸电池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暂存在升压站内自建危废暂存间(26m2)储存。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
(7)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建设事故油池1座(地埋式钢筋混凝土箱形结构,容积30m3),事故油池重点防渗(防渗层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 防渗要求。
(8)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制度落实较好,因而从管理上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工程建设有关技术资料、施工监理资料、环境保护资料及有关批文均已归档。
4、结论
******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项目》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基本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编报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已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和调试运营期间认真实施了环评阶段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对其补充完善,符合“三同时”原则,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有效,工程实际建设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很小,主体工程及配套相关工程达到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对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